為了滿足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在分類改革期間的用人需求,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期間嚴格執行空編管理及公開招聘人員規定的意見的通知》(吉廳字〔2012〕3號),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吉林省體育局、吉林省殘疾人聯合會、吉林省經濟技術合作局、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決定,所屬8家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8家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36名,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4年11月28日至1976年11月28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1月28日為准。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2年12月6日至7日上午9:00—11:20,下午13:00—16:0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1號公告)》(附件,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並帶本人有效身份証、畢業証、學位証、資格証、工作經歷証明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4張近期(6個月內)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証必須一致。 2.要求進行筆試的崗位,考生隻能報考一個崗位。 3.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証、畢業証、學位証、資格証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証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電話通知,在對証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
(五)開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六)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筆試崗位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發放《筆試准考証》,具體發放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試